我市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6-11浏览次数:6

为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顽疾,不断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我市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1.宝坻区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张永喜等人专项清查工作走过场,未能有效堵塞财务管理漏洞问题。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该区某中学出纳魏某某挪用资金410万余元。2019年10月,在全区预算单位专项清查工作中,区教育局仅向各街镇教委、局直单位下发有关意见,未按照专项清查工作要求进行对账和排查,对下属单位上报的情况简单汇总后作出问题“零报告”,未及时发现魏某某挪用公款问题。张永喜作为区教育局财务工作分管负责人,开展专项清查搞形式、走过场,日常监管缺失,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张永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2.静海区静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魏金香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11月9日,静海区某医院发热门诊一留观人员被暂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并有人员与其接触。当日,静海镇政府分管领导魏金香接到有关对密切接触人员及家属居家隔离的通知后,仅通知镇卫计办负责人,未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未作出进一步工作部署。期间,密切接触人员与多名社会人员接触,后该留观人员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魏金香作为该镇疫情防控工作分管负责人,在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中麻痹大意,未及时部署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给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隐患。2020年12月,魏金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河北区光复道房管站站长徐海波服务群众敷衍推诿问题。2018年6月,河北区光复道房管站直管的某处公产房因漏水,承租人多次报修,但该房管站均以居室漏水不属于维修范围为由不予解决。2019年1月,承租人就此事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确认《关于下发〈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修缮范围〉的通知》已经失效的情况下,该房管站仍据此向承租人答复不属于维修范围而拒不维修。后经法院认定,该房管站负有保障住房及附属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义务,判决由其对房屋进行修缮。徐海波作为光复道房管站站长,对房管站应尽职责事项失管失责,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2月,徐海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